《加拿大税务观察》第130期 | 关于海外房产申报的14个常见问题及解答

华人移民到加拿大后,很多人还继续保留在中国或其它国家的房产,那么作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,如何申报这些海外房产呢?以中国为例,这里列举了14个常见的海外房产申报的问题及解答,供读者参考。

1、如果在中国有一套公寓,完全用于度假,需要申报吗?

答:不需要。

2、如果在中国有一套公寓,准备出租,但实际去年只出租了8个月,其它4个月没有出租,这个公寓需要申报吗?

答:需要申报,因为超过50%的时间在出租。

3、如果在中国有一套公寓,偶尔出租,目的只是想弥补一些房屋基本费用,需要申报吗?

答:不需要。

4、如果在中国持有用于积极生意用途的仓库,需要申报吗?

答:不需要。

5、如果在中国购买了一套500万元的公寓并且出租,但只支付了首付50万元,其它通过银行贷款,需要申报吗?

答:需要申报。

6、在中国购置价值500万元的楼花,并且支付5万元定金,需要申报吗?

答:暂时不需要,等完全获取产权后再决定是否申报。

7、假若在中国拥有四套大小与价格类似的公寓,总价值1000万元,其中一套自己住,其它三套出租,需要申报吗?

答:需要申报,并且是按四套房屋的总成本申报。

8、如果前面问题提到的公寓卖掉了,需要申报吗?

答:需要申报,即使是自己住的房屋。

9、在中国卖房后的资本增值收入可以抵消加拿大投资亏损吗?

答:不可以。每个特定海外房产的收益(损失)必须在表格T1135中单独报告。

10、如果迟报海外房产,会怎样?

答:迟报一天罚款25元,直到100天即2500元。

11、故意没有申报海外房产,会怎样?

答:每月罚款500元,直到24个月即12000元。

12、如果根据税法233(1)要求申报,但仍然故意没有申报的,会怎样?

答:每月罚款1000元,直到24个月即24000元。

13、在24个月之后,罚款会怎样?

答:24个月之后,罚款是海外房产成本的5%,已交的罚款可以从中减掉。

14、虚假陈述和遗漏,会怎样?

答:此罚款适用于在知情或在重大过失情况下,作出虚假陈述或遗漏的人。罚款取下面二者中较大的:

(1)24000元;

(2)虚假陈述或遗漏具体项目成本的5%。

(其它海外资产如何申报?可登陆加拿大鼎瑞税务公司网站 http://www.drtaxconsutling.com, 搜索《加拿大税务观察》第23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