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加拿大税务观察》第68期 | 加拿大联邦税局公开澄清关于房产投资的4大误区

关于房产投资的税务问题纷纷扰扰,尤其引人关注,为此,加拿大联邦税局对房地产领域容易产生的4大误区作出了专门解释。

误区之一:税局企图降低房屋成本

正确说法:税局不会企图降低房屋成本,更不会影响房屋市场。房屋的市场价由市场和经济因素决定。当然,如果房屋价格上扬,会导致更多人炒房。税局关心的是如果依照税法,纳税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是否存在应交税款的问题。

误区之二:炒房是非法的

正确说法:炒房没有违法,它只是房屋买卖的一种方式而已,但是炒房过程中产生的收入,比如佣金、房屋增值收入等须向税局申报。

误区之三:如果房屋空着或者暂时被建筑商占有,新房HST 可以免掉

正确说法:新房完工后,即使空着或者暂时被建筑商占有,也视同出售,因此HST 必须征收。

误区之四:非税务居民投资加拿大房产不用向加拿大税局交税

正确说法:非税务居民在卖房前或者卖房后10天内须通知税局,并向税局预交增值收入的25%。如果没有通知税局,每天罚款25元,最高罚到2500元。非税务居民是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,并结合税法及相关税务条例综合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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