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加拿大税务观察》(第141期)谷歌地图一锤定音!13 万元搬家费用成功抵税,CRA再度败北

这是最近加拿大税务法院一起有趣案例【Citation: 2025 TCC 116】。

纳税人即上诉人是多伦多的一名投资经理,他因更换工作和住所而形成新的通勤路线,并因此申报了搬迁费用扣除13万加元;加拿大税务局(CRA)否认了该项扣除,于是纳税人上诉状告CRA。

本次上诉的唯一争议点在于:新住所与旧住所之间的通勤距离差异是否达到或超过《所得税法》(ITA)规定的40公里。

双方均提交了源自谷歌地图的路线。事实上,上诉人提交了谷歌地图基于交通和其他条件推荐的五条路线,其平均通勤距离为47.4公里;而被上诉方仅提交了一张谷歌地图,显示的路线为32.8公里。

税务法院支持了上诉。法院注意到,在21世纪,“纳税人,至少是每天通勤的加拿大人”,已不再使用纸质地图,因此使用谷歌地图等路线算法具有合理性,尤其是在本案中,双方均将相同的算法应用于相同的事实。此外,地图软件还能提供公众通常使用的最优“最短正常路线”(法院指出,这里依据的不是用时最少,而是距离最短)。

在确认这一点后,法院审视了联邦上诉法院确立的“最短正常路线”的概念。该院在 Nagy 案中曾指出,CRA所提出的最短正常路线需要18次左转、19次右转,以及大约40条道路。 “没有理性的人会选择这样的路线。” 实际上,如果不是由于时区错误导致结果与上诉人不符,被上诉方在“最短正常路线”上的结论会与上诉人一致。

最终,法院认定上诉人达到了40公里的门槛,其搬迁费用可以扣除。[ITA, s. 248(1) ]”eligible relocation”]